居住积分怎么算
居住积分的计算方法因城市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城市的居住积分计算方法:
上海
年龄指标:18-43周岁积30分;44周岁积29分;45-55周岁每加1岁减2分;56-60周岁积5分。
学历指标:大专(高职)50分;本科60分;学士90分;硕士100分;博士110分。
技能指标:技能5级积15分;技能4级积30分;技能3级积60分;技能2级(中级职称)积100分;技能1级(高级职称)积140分。
社保指标:0.8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25分;1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50分;2倍社保四年累计36个月积100分;3倍社保三年累计24个月积120分。
合法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6个月,或持有登记地址在蓉的工商营业执照连续经营满6个月并依法纳税,积10分。
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最高不超过40分;租赁住房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积5分。
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费的,每年最高积12分,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满6个月的分别积3分;满12个月的分别积6分。
成都
稳定就业指标: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稳定居住指标:拥有成都市自有住房或合法承租的租赁住房,连续居住按10分/年累积计算,满6个月的积5分,不满6个月不积分。
北京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连续居住自有住所或配偶自有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1分积;连续居住本人、配偶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累计满一年的,按0.5分积。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同一时间自有住所、单位宿舍或租赁住所不重复计算积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申请人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并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建议您根据自己所在城市的相关政策,详细了解居住积分的具体计算方法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