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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回避如何申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1 02:28:22    

法定回避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回避申请。

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并应说明回避的理由。

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如果回避事由在审理后才知道,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审查申请

法院在接到回避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如《民事诉讼法》规定为3日内)审查申请,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作出决定

如果法院认为回避申请的理由不成立,可以驳回申请。

如果法院认为存在回避情形,应决定被申请回避的人员退出案件处理,由其他人员接替。

申请复议

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工作。

其他相关规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以上步骤概述了法定回避的申请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不同的司法体系或案件类型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