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赔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赔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标准: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计算标准: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计算年限: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其他情形下的赔偿金
协商解除: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客观变化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建议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计算和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避免违法行为。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核对用人单位计算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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