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助哪些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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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4:17:11
工伤补助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这包括因工伤所需的所有治疗费用,如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以及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和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和食宿费,根据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和经办机构的同意进行报销。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或者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享受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等级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还可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职工,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些费用报销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的,其余的费用则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具体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地区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工伤保险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