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催收需公告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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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7 19:23: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告催收的公告期间 不得少于六十日。具体规定如下:
公告期间: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后,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公告内容:
公告应当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明确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内容。
公告效果:
公告期满后,如果票据尚未到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可能会导致票据持有人不能及时申报权利,法院可能会因无人申报而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因此,公告期间应确保足够长,以便利害关系人有足够的时间申报权利。
综上所述,公告催收的公告期间至少为六十日,具体时长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