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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滞纳金怎么算才合适(1963年出生可以补缴灵活就业社保吗?补缴滞纳金怎样计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09 08:13:00    

养老金是我们退休之后的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且如果想要领取养老金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社保的缴费年限达到15年,还有退休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男性60周岁,男性55周岁,那么1963年出生可以补缴灵活就业社保吗?补缴滞纳金怎样计算?

1963年出生可以补缴灵活就业社保吗?

1963年出生的人员不一定可以补缴灵活就业社保。

1963年-2023年,假设是在1963年1月1日出生的参保人,按照我国男性60岁的退休标准来看,是已经具备退休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了的。

但是如果所缴纳的社保是职工社保并且没有缴满15年,那就不能够按时退休,不过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继续缴纳社保,直到缴满15年,就可以领取退休金了,但是不能够一次性补缴,只能延迟退休缴纳。

如果想要一次性进行补缴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

1、由于单位的工作失误而导致漏交的,可以重新申请补缴,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往单位人事部核对,核对无误即可补缴。

2、由职工社保转为城乡社保,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如果还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社保的话,个人缴纳份额相对来说比较多,也会给一些原本就退休没有收入的老人带来经济上的困难。

1963年出生的参保人也可以将职工社保转为城乡社保,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的。

不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待遇相比于灵活养老社保要少,因此也要考虑清楚。

养老补缴滞纳金怎样计算?

纳税人如果没有在约定的日期内缴足税款的,是需要纳税人按照税款延迟缴纳的日期来征收一定的滞纳金的。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滞纳金:养老保险滞纳金按自欠缴之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来计算滞纳金,即应缴滞纳金=欠缴费用*万分之五*欠缴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