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作专利复审
专利复审是一个法律程序,允许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提出异议。以下是进行专利复审的步骤:
启动复审程序
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有权提出复审请求。
复审请求人需要填写《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和提供相关证据。
复审请求书可以通过网上提交、当面提交或邮寄提交。
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提交的复审请求书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检查文件形式、复审请求的期限、复审费等。
如果复审请求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若不符合,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前置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复审请求书连同原申请案卷送交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
原审查部门应在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并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
如果原审查部门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如果原审查部门坚持原驳回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将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合议组审查
合议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请求文件和前置审查意见进行审查。
合议组可以采取书面审理、口头审理或书面审理与口头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查。
申请人需要对合议组发出的复审通知书进行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审查意见。
复审决定的作出
经过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作出复审决定,可能包括维持驳回决定、撤销驳回决定或在修改文本的基础上撤销驳回决定。
司法救济程序
如果专利申请人对复审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及时行动:专利复审程序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申请人应在接到驳回通知后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
充分准备:在提交复审请求前,申请人应仔细研究驳回决定,明确复审的理由和证据,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
选择合适的提交方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提交、当面提交或邮寄提交复审请求书,确保文件按时送达。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专利复审程序不熟悉,建议咨询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