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头息怎么收
关于“断头息”的收取问题,应当遵循以下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如果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也明确指出,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的,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如果前期利率超过年利率24%,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计算方式
“断头息”是指出借人在借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利息,这部分被扣除的利息称为砍头息。例如,借款人借款10万元,出借人预先扣除2万元作为砍头息,实际给到借款人的只有8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即8万元为基数来计算利息。
处理方式
如果借款人发现被收取了“断头息”,应当及时与出借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借款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利息已被预先扣除。
法院通常不支持预先扣除的利息部分的利息计算,而是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
建议
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没有预先扣除利息的条款。
如果已经签订了含有“断头息”的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尽快与出借人协商,要求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并返还多收取的部分。
如果协商无果,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 “断头息”应当实际出借的金额计算利息,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多收取的部分,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