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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要带哪些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45:39    

出庭需要携带的资料根据身份和角色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各类人员出庭需要准备的材料:

原告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民事起诉状至少准备被告的人数1份。

基本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据附件及原件。

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

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

案件的定性和主张的理由。

证人出庭程序中,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被告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书面的答辩状。

证据原件。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了诉讼代理人)。

律师

律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

律师袍(领巾、徽章)。

开庭传票。

委托人主体资料(如果是代理原告)。

授权委托书原件。

所函(非必需,临时获得授权的)。

起诉状(标出最终版)。

证据目录及复印件。

证据原件(含实物证据)。

类案的裁判文书复印件。

相关法律法规的打印件。

开庭提纲。

质证意见。

代理词。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补充的材料。

其他相关人员

证人需要携带身份证证。

鉴定人、勘验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材料有助于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并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请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在开庭前仔细检查,确保没有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