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些什么材料
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此表是准生证办理的重要申请文件,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这里涵盖了户口本、身份证、军人军官证、外国公民护照等多种可能的身份证明,用以确定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虽然本文重点关注单身怀孕情况,但这也体现了常规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与单身情况形成对比。
已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这主要针对有过生育或收养经历再次申请准生证的情况。
离婚后再生育、非遗传性病残子女且无法满足正常劳动力(其中1个)等特殊情况,还需要额外提供历次《离婚证》原件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且《离婚协议书》复印件应加盖婚姻登记部门查档章,在档案馆存档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馆印章,以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未婚生子出生证明办理指南: 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开具的重要证明。它详细记录了宝宝的出生情况以及与父母的血亲关系,不仅是宝宝申报户籍及国籍的关键材料,还具有法律效力,是宝宝身份的重要标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承诺书、夫妻小二寸合照一张
,子女有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
离异或丧偶时已怀孕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承诺书、本人小二寸照片一张。
子女已出生且符合当时生育登记条件的可补办生育登记,按上述要求提供证件证材(合法结婚后,生育的第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个及以上子女)。
办理准生证还需携带: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孕检证明等。一般办理准生证需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婚育证明、户口本和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等证件。 男女双方身份证、男女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男女双方婚育证明(在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免冠照片各一张、医院开具的已怀孕诊断书。以上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使用黑色钢笔、碳素笔、复印件字迹清晰、公章清晰,复印件使用A4纸。 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 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具体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证件:
办理准生证的手续:
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以确保准生证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