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到哪里了
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递地点:
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
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
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
高中和大学毕业生的团组织关系转接: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团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团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升学的由转入学校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发起转接。
毕业后参军入伍的,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的党组织。
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根据上述信息,档案或组织关系的转递地点主要 取决于个人的毕业去向或就业情况,包括就业单位、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转递地点,并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材料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