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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什么非法集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9:58:39    

吴英非法集资案是指 被告人吴英在2003年至2007年期间,以合伙或投资等为名,通过高息集资的方式,从多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余元,实际诈骗金额为3.8亿余元。吴英在2005年5月至2007年1月间,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非法集资,并将这些资金用于偿付集资款本息、购买房产等。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的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后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