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指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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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9:33:39
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追逐竞驶:
在公共道路上与他人竞速,情节恶劣的行为。
醉酒驾驶: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仍然驾驶机动车。
超载或违规运输危险物品:
例如校车严重超员,或者不按规定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在车流中故意逆行、闯红灯、长时间霸占应急车道等,在车流中反复变线、逆行或其他危险驾驶行为。
此外,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包括: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而且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一旦触犯,将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