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在公司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出资义务
股东必须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这包括以货币出资的,需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应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如果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如虚假出资、出资不足等,需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善意行使股东权利的义务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组织清算的义务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如果公司解散过程中未依法进行清算,导致债权人利益受损,股东也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
股东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期限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其他责任
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设立产生的债务需要负责,若公司未能成立,则由发起人连带承担责任。
股东不得违法分配利润,如果违法分配,需要退还收到的分红,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共同赔偿损失。
股东在出资完毕后,负有维持资本充实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不得违法分配利润,以致公司资本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总结:
股东的责任主要包括出资义务、善意行使股东权利、组织清算、遵守公司章程等。股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履行上述义务,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公司债务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以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