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金融理财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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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2:33:09
非法金融理财包含以下几种形式: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未经法定程序,通过公开宣传或其他方式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包括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等方式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
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这些活动未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超出许可范围进行。
有关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活动:
包括一些新型的、未明确列举但被金融监管部门认定为非法的金融活动。
投资型诈骗:
涉及金融产品如私募基金、原始股、企业内部理财、外汇理财、境外理财等,通常包装成低门槛、高回报、高安全性的产品进行诈骗。
网络型诈骗:
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通讯工具,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金融投资信息,欺骗消费者。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类传销平台:
这些平台在提现时设置限制,参与人无法将全部资金投入取出,有的将返利金额与发展下线会员数挂钩。
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等为幌子:
承诺固定回报,吸引投资,但往往没有实际的投资项目。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
引诱老年群众投资养老公寓或其他养老项目,承诺高额回报或以养老服务为诱饵。
建议公众在投资理财时,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警惕高收益伴随的高风险,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