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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算失信人员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19:09:42    

失信人员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具体情形包括: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即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

妨碍、抗拒执行:

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或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

规避执行:

利用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手段,逃避债务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财产情况,违反法院关于财产报告的要求。

违反限制消费令:

不遵守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如限制高消费等。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

这些情形均属于失信行为,失信人员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面临信用惩戒,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并可能对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誉造成严重影响。

建议:个人或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履行义务,避免因失信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和社会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