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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强商业秘密司法行政保护,侵权人最高被判赔2.02亿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1 22:50:00    

3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主题,联合召开江苏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我省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案件受理上升,保密意识增强

2020-2024年,江苏法院共新收商业秘密民事纠纷655件,年均增长18.41%。新收商业秘密刑事案件50件,年均增长36.78%。民事、刑事案件整体均呈上升趋势,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意识不断增强。

受江苏区域创新能力强、高新技术产业集中等因素影响,全省法院受理的商业秘密案件中侵害技术秘密纠纷多于侵害经营秘密纠纷。涉及科创产业占比较大,集中在机械设备、医药、材料、化工等传统科创产业。从纠纷成因看,多与员工“跳槽”有直接关系。82.3%的案件中被诉侵权方为原告公司在职员工或离职员工,实施侵权方式或手段也较为相似,有的员工在职期间违规将其掌握的商业秘密拷贝存储,为离职“跳槽”做准备。2020-2024年,判决赔偿额在50万元至300万元的有162件,超亿元的有2件,最高判赔额2.02亿元,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多措并举加强司法保护

省法院积极探索研究侵犯商业秘密民刑案件处理规则,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一些裁判在全国具有标杆性。为避免出现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情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当事人诉请,依法快速作出诉前或诉中行为禁令,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苏州中院在一起涉国际知名企业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中,收到当事人申请后48小时内即作出全国首个诉前停止侵害技术秘密的临时禁令,及时保护权利人核心技术秘密不被泄露和违法使用。

为解决权利人“举证难”“维权难”,江苏法院积极研究探索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适时将举证责任转移给被告承担;依法积极采取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措施。在一起侵害经营秘密纠纷中,南京中院考虑到被告在省内三个城市均有经营场所,分批保全可能“打草惊蛇”,同时派出3个保全小组赴三地同步证据保全,及时有效固定证据。

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销毁侵权模具、侵权复制品等方式,有效阻却侵权行为发生。在一起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中,省法院判决窃取权利人世界领先“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的被告赔偿2.02亿元,彰显了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

【典型案例】

擅自发布新版游戏测试内容侵害经营秘密

某游戏是某科技公司运营、管理、维护的一款原创角色扮演游戏。该游戏一直在持续开发、更新。2023年4月,某科技公司的关联公司与陈某签订《委托测试服务协议》,委托陈某进行新版游戏测试体验,并签订了保密协议。2023年7月,某科技公司在网络平台发现有涉及该更新版本的游戏测试画面视频。经核实,相关视频所涉游戏测试账号归陈某所有。某科技公司认为陈某的行为侵害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涉案游戏角色、场景、动作等体现了权利人在设计风格、审美选择、画面呈现效果的独特创意,需要游戏设计者付出宝贵的创意和劳动,也需要游戏经营者不懈的努力和投入,在定期更新版本已发展成为游戏市场一种特色经营模式的情况下,能够为权利人带来营业收入,符合商业秘密中“经营信息”的基本法律特征。原告对涉案信息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因此涉案信息构成商业秘密。陈某实施了侵害原告商业秘密,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法院判陈某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该案系全国首例将未公开的游戏角色、场景等信息认定为经营秘密的案件。近年,热门游戏上线前遭“剧透”现象频发,成为游戏行业一大痼疾,严重打击了创作者的热情。该案判决体现了权利人的独特创意、权利人定期更新游戏版本已形成特色经营模式、游戏角色及场景等系权利人的核心资产等,将未公开的游戏测试版本内容纳入商业秘密范畴加以保护,对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参考,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