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权利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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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8 00:28:39
本票的权利时效是自出票日起 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7条的规定,持票人对除支票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应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而持票人对除支票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则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
总结:
1. 本票权利时效为自出票日起2年。
2. 持票人对除支票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3. 持票人对除支票出票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