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离婚要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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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8:37:09
珠海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三式一份);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声明书;
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离婚登记,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如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
离婚登记申请书;
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如适用);
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家庭财产证明;
子女的出生证明及户口簿;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如适用);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的原因证明材料,分居、曾经起诉离婚的法院文书等。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以确认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