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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行为是什么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6:09    

危害行为是指 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它具有以下特征:

有体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积极的活动与消极的活动。行为包括举动和静止,不包括犯意形成与流露。

有意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和表现,如果没有人的意识支配,则不能认为是危害行为。这包括思想、语言教唆、默示等有意义的动作。

有害性:

危害行为是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行为,对社会无害的身体举止不会被规定在刑法中。其社会危害表现为法益侵犯性,包括对法益的实际侵犯和侵犯危险。

危害行为在刑法中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

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这些特征和分类帮助法律明确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