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行为是什么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46:09
危害行为是指 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危害社会的身体活动。它具有以下特征:
有体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活动或动作,包括积极的活动与消极的活动。行为包括举动和静止,不包括犯意形成与流露。
有意性:
危害行为是人的意识支配的产物和表现,如果没有人的意识支配,则不能认为是危害行为。这包括思想、语言教唆、默示等有意义的动作。
有害性:
危害行为是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行为,对社会无害的身体举止不会被规定在刑法中。其社会危害表现为法益侵犯性,包括对法益的实际侵犯和侵犯危险。
危害行为在刑法中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
作为:指犯罪人用积极的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为而为之。
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且可能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当为而不为。
这些特征和分类帮助法律明确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