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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信息怎么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4:41:02    

虚假信息的赔偿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特殊情况

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

消费者在遇到虚假宣传时,应当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广告、购物凭证等,然后向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如果经营者不予赔偿或赔偿金额不足,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